蚌埠讯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,全面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责任制,坚决杜绝监督执法推诿扯皮现象,蚌埠市消防支队严格推行消防监督“实名制”,创新出台消防监督“片区制”,将消防监督工作落实到片、责任到人。
工作对象“一对一”监督
该支队科学划分片区,合理分配任务,每名消防监督员监管范围、单位数量、单位火灾危险性达到均衡合理;范围细化到每条街道、每个路段,确保消防监管不交叉、不扯皮,无盲区;辖区易燃易爆场所、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火灾高危场所由大队主官主动监管,加大执法力度和对重点要害部位场所的可控度;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划分不受片区的影响,根据确立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,独立划分,合理分配,每名消防监督员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少于30家。
任务流程“一对一”跟踪
该支队通过督查指导片区内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管理主体责任,及时清除火灾事故隐患;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系统内消防检查、消防宣传,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;督查指导片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采集更新户籍化信息,建立完善消防安全“户籍化”管理档案;督查指导片区内乡镇(街道)、社区(村)推进网格化管理,建立健全乡镇(街道)、社区(村)消防安全组织;指导派出所开展“九小场所”消防监督检查、消防宣传等工作;熟悉片区内重大危险源及消防水源、道路等情况,协助做好灭火救援工作。
目标责任“一对一”落实
与此同时,该支队在开展片区内消防监督检查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、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、火灾事故调查、消防宣传等工作时,通过发现隐患抄告行业主管部门、发告知书等多种形式,推动突出火灾隐患整改;各“片区”内的一切与消防工作有关的事务(包括建立消防档案),均由片区消防监督员牵头落实,重大事项由片区监督员向大队主官汇报后集体议案,形成决议,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政府,推行政府约谈及挂牌督办整改机制,建立火灾隐患抄告制度。片区内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,片区消防监督员负主要责任,大队主官负领导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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